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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居转户流程及攻略(上海居转户的最新要求)

发表时间:2025-11-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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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的流程,主要由用人单位发起并配合完成。整个过程需严格遵循官方操作规范,确保材料真实、信息一致、流程合规。

  一、单位注册与审核

上海居转户流程及攻略(上海居转户的最新要求)

  1、用人单位需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进入“网上办事”栏目,选择“非许可性行政审批事项”下的“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申办本市常住户口信息系统”,点击“单位用户注册”填写相关信息。

  2、完成线上注册后,用人单位人事专员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以及代码证磁卡,前往单位工商注册地(或社团、企业非法人登记地)所属的区级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现场审核。

  企业非法人单位(如分公司)还需额外提供:

  1)上级法人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上级法人出具的自主招聘授权书;

  3)单位上年度在沪缴纳营业税的税单原件;

  4)单位上年度其他在职员工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需特别注意:未经批准的中介机构不得代办单位注册,此类申请受理点有权不予受理。

  二、档案调取与个人申请

  3、单位审核通过后,需到人才服务中心柜台办理调档手续,由中心开具调档函。

  4、用人单位登录系统,使用注册时获取的账号为申请人在线填写《居转户申请表》。系统将同步生成个人查询账号和密码,供后续进度跟踪使用。

  三、材料提交与审核流程

  5、待网上申报审核完成,且确认申请人档案已转入人才服务中心后,用人单位打印申报表,并整理全套申报材料,递交至对应区级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后续审核按以下时限推进:

  1)区或县级人社部门(或市人社部门指定机构)在正式受理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合格者上报市人社部门;

  2)市人社部门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并出具书面意见;

  3)审核通过人员信息将在政务网公示15天,接受社会监督;

  4)公示无异议的,由市人社部门核发《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人员办理本市常住户口通知书》及相关证明文件。

  四、户口迁移与落户

  1)申请人凭上述通知书,到拟落户地公安派出所申领《准予迁入证明》;

  2)持《准予迁入证明》回原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证》;

  3)将《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等材料交回原受理点,领取《户口证明信》;

  4)携带《准予迁入证明》《户口迁移证》《户口证明信》及其他必要材料,到落户地派出所完成户口登记手续。

  居转户政策对居住证年限、社保连续性、单位资质及材料完整性要求严格,任一环节信息不一致或材料缺失都可能导致流程中断。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提供初步评估,协助梳理单位注册要点、档案调取路径及材料合规性,帮助识别流程中易被忽视的风险点,确保申请按政策要求稳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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