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图人才咨询网

栏目导航
常见问题栏目

「问答」唯一的房产卖了,户口怎么处理_重复

发表时间:2022-12-16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本文来源:东方网」

  

问:我是上海户籍,名下唯一房产已经售卖,请问户口该怎么处理?

  

答:可以落户社区公共户。

  

本市常住户口“公共户”落户条件为:(一)市内户口待定的;

  

(二)落户困难的原本市户籍刑释解教的;

  

(三)人民法院判决或房屋出售、房屋拆迁、婚姻变化、家庭矛盾等原因须将户口迁出,而在本市确无处落户的;

  

(四)符合保障性租赁住房政策有关“公共户”落户规定的;

  

(五)因家庭矛盾、集体户所在单位不同意迁入等原因能办理正常落户手续的;

  

(六)其他特殊原因在本市确无处落户的。

  

  

在本市无实际居住地的市内户口待定、刑释解教等人员应当向原户口迁出地或注销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其他人员应当向实际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提出申请。申请人向拟入户地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申请后,公安派出所应当根据《上海市公安局窗口服务告知单》要求,向申请人告知应提供的相关证明和材料。对证明和材料齐全的予以受理,由社区民警对申请人的居住房屋等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形成调查核实报告,提出是否予以入户的意见。经公安派出所同意入户后,申请人方可办理入户手续。

  

举报/反馈

 

推荐资讯点击咨询
最新资讯点击咨询
热门资讯点击咨询
相关资讯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