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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试点应届研究生毕业生落户新策推出(上海研究生直接落户条件)

发表时间:2025-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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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上海对应届研究生毕业生落户政策作出调整,明确在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本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符合基本条件即可直接申请落户,无需参与打分。

  根据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发布的通告,此项政策旨在支持“五个新城”(嘉定、青浦、松江、奉贤、南汇)及自贸区新片区的人才引进,推动区域高质量发展。适用对象为在上述区域就业的上海市高校应届研究生毕业生,且需满足用人单位资质、个人学业及就业状态等基本申报条件。

上海试点应届研究生毕业生落户新策推出(上海研究生直接落户条件)

  所谓“基本条件”,主要依据《2021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办法》中的相关规定,包括:

  1、用人单位须为上海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符合产业发展方向、信誉良好、注册资金达1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2020年5月31日前注册);

  2、毕业生须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非定向或委培,按时取得毕业证和学位证;

  3、在校期间未与任何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缴纳社保(自主创业情形除外);

  4、与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或聘用合同,且非劳务派遣人员。

  此次政策覆盖的是“上海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即在沪高校毕业的硕士或博士,无论其毕业院校是否属于“双一流”名单,只要在五大新城或自贸区新片区就业,并满足上述基本条件,即可直接申请落户。这在原有直接落户路径基础上进一步拓宽了适用范围。

  目前上海应届生直接落户的主要情形包括:

  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及上海四所“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复旦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同济大学、华东师范大学)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全国“双一流”高校或“双一流”建设学科的应届硕士毕业生;

  全国应届博士毕业生;

  在五个新城和自贸区新片区就业的上海市应届研究生毕业生。

  落户申请仍由用人单位作为主体提交,材料要求与常规流程一致,户口性质与落于其他区域无异,具体落户地址以审批结果为准。政策强调材料真实、流程合规,对弄虚作假行为将严格核查,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单位次年申报资格。

  很多应届研究生临近毕业时会担心:自己的学校是否在“双一流”名单?签约单位是否在政策支持区域?申请是否仍在毕业当年窗口期内?这些因素实际上环环相扣,任何一个环节不符都可能导致申请无法受理。凡图人才咨询熟悉2026年应届生落户的最新政策细节,可为你免费提供初步评估,判断毕业院校、单位注册地及时间节点是否符合当前直接落户或打分落户的适用条件,帮助识别潜在风险,避免因信息偏差错失申请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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