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时间:2026-01-30
在上海工作生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达到120分积分,是享受子女教育、医保、公租房等公共服务的重要前提。不少人在积分申请获批后因职业发展需要更换工作单位,这时就需要同步更新积分系统中的单位信息。不同阶段的积分状态,对应的处理方式也有所不同。
如果你的积分仍在有效期内,只需由新单位人事携带相关材料,前往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才服务中心窗口办理单位变更手续。所需材料包括:你的身份证、《上海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与新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劳动合同;新单位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等)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以及原单位出具的退工单原件和复印件。

若积分已过期,需先由你本人登录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积分系统,填写续办申请表,并在表中填写新单位的组织机构代码,再由新单位人事审核并提交,进入续办流程。材料清单与有效期内变更基本一致,同样需提供退工单等离职证明。
对于积分即将到期、正准备续签时更换单位的情况,需原单位先在积分系统中删除你的账户信息,之后新单位方可重新注册并录入你的个人资料,按正常流程续办积分。
如果积分申请尚未完成——例如原单位仅提交了信息但尚未进入审核阶段,可请原单位人事直接在系统中删除你的申请信息,由新单位重新填报。若原单位的申请已通过审核、系统无法自行删除,则需原单位出具书面离职说明,并由人事将材料递交至注册地区人才中心,申请退回积分信息。待退回成功后,原单位方可删除信息,新单位再行申报。
这些流程看似清晰,但实际操作中常因退工单格式不符、劳动合同起始时间与社保不匹配、单位资质未及时更新等问题导致材料被退回。凡图人才咨询可为你免费评估当前积分状态与单位变更的合规性,协助梳理材料清单,识别常见退回风险,确保变更流程顺利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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