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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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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馆已从2012年起采用邮寄方式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签证大厅窗口不再受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业务。

  

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只需将申请材料邮寄我处。邮寄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需要提交的材料和注意事项请参见附件。

  

邮寄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业务的咨询事宜,请拨打电话07--231。

  

特此通知。

  

中国驻布里斯班总领馆教育组

  

二O一二年八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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