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时间:2026-04-05
居住证积分办理涉及流程与材料两大维度,需先完成单位注册再提交个人申请。
实际操作中常因主体不一致或时间线衔接问题导致退回,建议先把适用路径与材料链条对应清楚,再按系统提示上传材料并跟进审核进度。

一、办理流程
整体流程分为线上模拟打分、单位注册审核、材料递交受理及结果核定通知几个阶段。申请人领取居住证三个工作日后,用人单位方可进行网上注册创建积分账号,随后登录系统填写申请表并提交。
(1)来沪人员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分值满足要求后向单位提出申请。
(3)用人单位首次申请需按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单位信息。
(4)单位审核无误后打印申请表并点击提交,将材料递交至工商注册地或登记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5)受理点调集档案并核实教育经历,核定完成后通过短信通知持证人,单位也可上网查询进度和结果。
二、所需材料
申报材料主要包含身份证明、学历学位证明、专业技术资格证明及单位资质文件等核心要素。不同申请情形下对学籍材料、认证书或派遣协议有特定要求,需确保合同期限与社保缴纳主体一致。
(1)提供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居民身份证以及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
(2)准备学历学位证书及学籍材料,国境外学历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书。
(3)提交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和单位聘书。
(4)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明。
(5)出示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户籍证明或居民户口簿。
办理环节一般在工作日规定时间内进行,具体地址为行政服务中心人才中心窗口。建议提前核对材料一致性,避免因信息缺漏影响受理进度,确保证件在有效期内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