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时间:2026-03-27
上海居住证积分落户涉及社保缴纳与就业状态等多项硬性指标,申请前需确认时间线是否衔接。很多申请人容易忽略主体一致性要求,导致后续材料被退回复核。
办理过程需要单位和个人配合完成,从模拟打分到最终核定都有明确流程节点。建议先核对适用路径与材料链条,再推进申报环节,避免无效操作。关键取决于社保与个税是否一致,材料时间线是否能互相印证。

资格条件、单位注册、个人申报、材料审核、结果领取
一、基础资格条件
持有上海市居住证的人员,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合法稳定就业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可以申请积分。申请当月应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本市单位在外省市设立的分支机构的工作人员,不属于申请积分对象,需确保主体资格符合规定。
二、单位资质与注册
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相关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单位信息。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申请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单位信息审核通过后才能为员工办理后续步骤,确保注册信息准确无误。
三、个人申报与模拟
居住证持证人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单位为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四、材料受理与审核
单位将积分申请材料递交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以学历申请积分的,需进行教育经历的核实,随后进入审核程序。一般来说,相关部门在收到材料后,会按照指标体系在2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进行积分核定,并告知持证人相关情况。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
五、结果通知与领取
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自助打印设备一般分布在全市各受理机构,方便持证人就近办理领取手续。
问:积分申请对社保缴纳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申请当月应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
问:审核通过后如何领取积分通知书?
答: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上海居住证积分落户流程环环相扣,建议先把材料链条对齐再跟进审核进度。单位与个人需密切配合,确保信息一致性与时间线衔接,顺利推进申报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