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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生服务中心档案存档说明

发表时间:2023-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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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几年随着我国出国留学工作的不断发展,自费出国留学人数逐年增加。为了认真贯彻我国“支持留学,鼓励回国,来去自由”的留学工作方针,解除留学人员的后顾之忧,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人事部关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经国家主管部门批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于1997年成立了"留学人员档案室",专门从事出国留学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以及此项工作延伸的其它服务。

  

存档对象:1、国内高校毕业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无工作经历);2、国内高校在读期间办理完毕退学手续,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3、国内高中毕业后,直接赴国(境)外攻读学位的留学人员。(注:国家公派留学人员、赴国(境)外做博士后研究或访问学者、已在国(境)院校结束课程的留学人员,均不在我处受理范围)

  

我们特别提示:现已进入留学存档高峰期,来我中心存档的人数较多,等候时间较长。为更好地服务留学人员,缩短等候时间,

  

需要存档的留学人员,既可将档案存放在我中心,也可将档案存放在户籍所在地的档案保管机构,这对于留学人员学成回国后办理学历学位认证、就业报到证、在京落户等各项手续没有任何影响。且“应届生”的身份与档案存放地无关。

  

具体档案转入转出办理流程请各位同学上留学生服务中心官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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