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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2023届本科毕业生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细则

发表时间:2023-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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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办公厅相关文件要求和《上海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实施办法》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现制定学院推荐2023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的实施细则如下:

  

一、推荐对象与名额

  

1.推荐对象

  

凡属于国家普通全日制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2023年应届毕业生(不含第二学士学位、专升本学生、委培生、定向生)并符合以下条件者均可成为推荐对象。

  

2.推荐名额

  

学校下达给学院的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名额22名。

  

二、申请条件

  

1.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怀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模范遵守校纪校规,在校期间未受任何处分。

  

2.学习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专业素养良好。第一至第六学期修读课程的累计平均绩点在3.5及以上;成绩排名原则上在专业前30%。本科阶段入伍并荣立三等功及以上者,按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3.英语国家四级(CET4)等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4.身心健康。

  

三、推荐办法

  

1.符合条件的学生填写申请表,填报志愿。本人申请后,学院按照择优推荐原则,确定推免生的名单和推荐次序,若申请人数超过预定人数,学院将根据学生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序。经学院推荐工作小组评审确定最终录取名单,并网上公示。

  

2.学院成立由学院党政领导、学科负责人和教师等组成的推免生遴选工作小组,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推荐工作。

  

3.综合成绩的评分计分规则。推免生的综合成绩由三部分组成,学业成绩占比80%、学术及创新成果(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方面)占10%、综合素质评价占比10%(均按百分制计分)。具体计分方法为:

  

1)学业成绩由绩点转化为百分制成绩(加权平均分),乘以权重80%,计算分值。

  

2)学术及创新成果获奖按照下表进行左边加分右边。基准分30分,附加学生获奖左边加分右边,百分制归一后,乘以权重10%,计算分值。各类学术及创新成果奖项分值如下表:

  

备注:

  

①科研成果:有多项成果的,最多取2项参与计分,且总分不得超过上限分值。科研成果仅限学生以上海理工大学为第一单位,本科阶段在SCI/EI/SSCI、北大核心、南大核心期刊以及校定A类、B类期刊及以上以独立作者或第一作者(含申请学生为第一作者、指导教师为第二作者)发表的与学业相关的期刊论文;以上海理工大学为第一完成单位,学生本人为第一完成人取得的与学业相关的:(1)授权发明专利、(2)进入实审阶段的发明专利、(3)授权实用新型专利、(4)软件著作权。

  

②竞赛获奖:

  

(1)原则上仅限学生作为主力队员(本科生排序前5)参加与学业相关的国内权威竞赛并获得国家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或区域(省部)级比赛的最高一级奖励(国际赛事参照执行,但不得低于国内赛事相关要求)。认定的竞赛分为Ⅰ类和Ⅱ类两种。Ⅰ类,两大赛: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挑战杯”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Ⅱ类,校定A类赛事:在校定A类赛事列表中除两大赛外的竞赛(列表参阅:

  

  

最高分不超过上限分值。

  

(2)校定A类赛事列表中未列举的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的、由国家一级学会或重要国际组织主办的竞赛,学院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可在严格调查论证的基础上提出不低于学校标准的增补名单,经学院相关委员会审议,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学院公示无异议,报校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经认定同意后可认定Ⅱ类竞赛名单。

  

团队竞赛奖励取前五名计算左边加分右边,个人得分按照排名顺序系数依次为0.4、0.3、0.2、0.06、0.04;4人团队个人得分按照排名顺序系数依次为0.4、0.3、0.2、0.1;3人团队系数依次为0.5、0.3、0.2,2人团队系数分别为0.7、0.3。团队获奖中如排名不分先后则个人得分平均分配。奖励得分不可顺延或转让。

  

③同一成果满足不同方面要求时(如同时满足竞赛获奖和科研成果计分要求),只可在一方面计分。

  

④学生与直系亲属或学历、职称、职务明显高于本人者合作的科研成果、竞赛奖项等仅作为参考,不予计分,同等条件下可优先考虑。

  

⑤学生需提交有关上述成果的有效证明材料,由各学院推免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鉴定。若存在材料造假,一经核实,按相关规定处理。

  

⑥②③④⑤各级各类奖学金不在学术和创新成果奖励之列。

  

⑦同年度同一奖项就高计算,不重复计算。

  

⑧以上项目统计时间截至2022年8月31日24时。

  

3)综合素质评价:基准分60分,附加学生大学入学以来个人所获省部级及以上荣誉得分及六级通过情况,百分制归一后,乘以权重10%,计算分值。

  

①思想品德考核

  

本科在校期间获得优秀学生/学生干部/团员/团干部/党员等荣誉,仅取最高等级荣誉计分。

  

②志愿服务

  

本科在校期间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工作获得优秀志愿者、义工、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及义务献血等,仅取最高等级荣誉计分。

  

③参军入伍

  

本科在校期间报名入伍3分,并正常退役12分。服役期间荣立三等功及以上为20分。服役期间受到嘉奖或者其他表彰的,加5分。

  

④国际组织实习

  

本科在校期间签订实习协议在国际组织实习期满,表现优秀,加6分。

  

⑤集体荣誉

  

本科在校期间所在班级、党支部、校内社团获得先进班集体、优秀团支部、先进基层党组织、五星级社团等以上荣誉(班长、团支书、社长、秘书长、党支部书记等1倍分值,部长等骨干0.6倍分值,成员0.4倍分值,由对应负责老师提供证明)。

  

⑥英语水平

  

英语六级425分以上(含)加4分。

  

四、推荐程序

  

1.学生申请

  

拟申请推免的同学在学校规定的时间节点前将“申请表”(纸质表一式两份),各类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材料报送毕业班辅导员;将“申请表”和“上海理工大学2023届推免研究生候选人汇总表”的电子文件发至指定邮箱。

  

2.学院审核

  

学院审核学生申请表的内容、各种证书;教务办公室提供学生的《历年学习成绩表》一份。

  

3.确定推荐人选

  

综合学生成绩、学生获奖及思政表现,由学院推免生工作小组(组成人员另行通知)确定推荐人选,并在学院网站上公示。

  

4.上报推荐材料

  

学院在规定时间前向教务处报送下列材料:

  

①《上海理工大学2023届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申请表》;

  

②由学院院长签署的《上海理工大学2023届推免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含电子版)。

  

五、注意事项

  

1.申报推免生均列入毕业生就业计划,获得推免生资格后即与学校签订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协议,如违反协议的相关约定,取消上海市优秀毕业生或校优秀毕业生的评选资格;“协议书”必须有本人签字和担保人签字。

  

2.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推免生资格:

  

①在申请推免生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文章)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者;

  

②未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者;

  

③违反校纪校规或犯有其他严重错误者;

  

④未能如期履行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者;

  

⑤体检不合格者。

  

3.准备或正在办理出国手续的学生不列入推免生范围(不含交换生)。

  

4.未尽事宜,按照学校“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执行,如有疑问请向学院教务办公室或学生工作办公室咨询。

  

  

附件1关于做好2023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doc

  

  

附件2上海理工大学2023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申请表.doc

  

  

附件3上海理工大学2023届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候选人名单汇总表.xlsx

  

上海理工大学能源与动力工程学院

  

二0二二年九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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