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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放2021-2022-1学期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普通岗)额度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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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

  

研究生助教工作是支持我校教学改革的重要抓手,为持续稳定推进该项工作,促使该队伍更好地服务于本科生教学工作,现将2021-2022-1学期本科教学工作助教分配情况通知如下:

  

一、助教岗位的设置与工资薪酬

  

根据《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工作管理办法》及《上海交通大学设置博士研究生助研、助教和助管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等系列文件,助教岗位分为硕士生岗博士生岗、博士生TA岗仅限2020级及之后的博士生申请)种。本科教学研究生助教岗的工资结合学校制定的工作标准按月发放。

  

二、助教岗位的资源分配原则

  

学校根据学院的学科类别、课程开设情况、重点课程和师资等因素,综合下发各院(系)的助教资源;主要面向各院(系)开设的公共基础课程,各院(系)专业类平台课程及部分专业必修课,三年级以后课程原则上只考虑选课人数在60人以上的专业必修课程。因助教资源所限,二专课程、新生研讨课、通选课、纯实习实践课程、毕业设计课程等不列入配置助教的考虑范围。

  

通识核心课程助教名额单列,由教务处通识教育与学业评价办公室管理。

  

博士生TA岗由教务处根据学校文件要求进行核算,其设岗课程主要包括数理化公共基础课、工科平台和自然科学试验班两大平台的基础课、公共基础实验课、通识核心高级别课程,以及学校认定的其他类别课程。助教岗位数将根据课程学时和教学班选课人数进行测算。

  

研究生不能同时兼任两份助教岗位,只能选择一个岗位应聘。

  

  

  

三、助教聘用

  

各院(系)在助教资源分配的基础上具体设岗,根据岗位需求聘任研究生助教。申请人需经导师和课程主讲教师同意,在线填写《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岗位申请书》。

  

每个研究生每学期最多只能担任一个岗位的助教工作。

  

助教应在学校规定时间内完成助教培训并获得“上海交通大学研究生助教培训考核电子证书”后,持证上岗。如已持有该证书的可不参加相应培训。

  

四、助教岗位工作流程

  

开学第1周,学校根据院(系)助教工作开展情况,微调部分学院的助教资源。

  

学院教务办公室确定本学期助教岗位和助教人数,并组织学生报名申报。

  

本学期第1-4周,完成本学期助教初次聘用工作,并于10月⊥1110⊥⊥11日(第五周)前将助教聘用总表电子版(模版见附件1)发送至邮箱:.后期如果更新名单,需要将更新信息(电子版)报送到质控办。

  

一般每月20日前,完成并核对当月助教名单和工资,书面签字盖章版本报学校学生事务中心勤工助学办公室陈恩桃老师处(学生服务中心二楼200号勤工办),工资单模版见附件2。

  

学期末,完成助教考核工作;依据相关通知,推荐助教参加教学发展中心组织的卓越助教奖评选。

  

五、助教工作联系

  

联系人:

  

居辰阳(教务处),-8000,;

  

田夏(教务处,通识核心课程),-8001,;

  

陈恩桃(学生事务管理中心),-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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