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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毕业生们,初入社会,请收下这份税收“大礼包”

发表时间:2022-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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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湖再见(3)

  

  

  

朋友们,毕业了!江湖再见!

  

毕业后大家准备干啥?

  

是要创业还是就业呢?

  

  

我想自己创业!没资金,没经验,不知道现在办手续麻不麻烦…

  

  

我想继续升学…

  

别着急,快来查收这份税收“大礼包”!

  

准备踏入创业门槛的你

  

  

创业得先成立一家公司,可成立新公司是不是要办理很多手续呢?

  

登录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网站,打开上海市电子税务局,选择“自然人业务登录”,选择“新办企业套餐",一次便可办理多项企业开办涉税事项。

  

  

创业初期的你

  

  

想创业,起步是最难的,头几年也许没办法见到收益,但眼前的各项支出都是真金白银啊!

  

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就业创业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毕业年度内自主创业税收政策”)或《就业失业登记证》(注明“自主创业税收政策”)的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2号)

  

tips

  

  

高校毕业生具体指的是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普通高等学校、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学生;毕业年度是指毕业所在自然年,即1月1日至12月31日。同时,相关高校毕业生在实操上要注意准确把握扣减顺序。此外,符合条件的相关高校毕业生自行申报即可享受创业优惠,不过应当注意妥善保存《就业创业证》备查。

  

公司初见规模的你

  

  

从大学时就开始创业,如今年营业额接近百万了,各种税费是不是也要跟着上去了?

  

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期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在前述优惠政策基础上,再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优惠政策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12号)

  

tips

  

  

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统一按季预缴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在季度预缴和年度汇算清缴时,均可自行申报享受相关优惠政策,无需备案。倘若创办的企业发展速度非常快,在季度预缴时享受了相关优惠政策,但在汇算清缴时不再满足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当按照规定在汇算清缴申报中补缴税款。

  

选择留在异乡就业的你

  

  

毕业后留在异乡打拼,没有自己的住房,只能选择租房,可房租也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吧。

  

纳税人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可以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1.直辖市、省会(首府)城市、计划单列市以及国务院确定的其他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1500元;

  

2.除第一项所列城市以外,市辖区户籍人口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准为每月1100元;市辖区户籍人口不超过100万的城市,扣除标准为每月800元。

  

市辖区户籍人口,以国家统计局公布的数据为准。

  

纳税人应当留存住房租赁合同、协议等有关资料备查。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入职后,继续提升自己的你

  

  

初入职场,看着同事们能干上进,自己也想继续学习,提升能力,于是每月有不少收入用在了学费上。

  

纳税人在中国境内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学历(学位)教育期间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支出,在取得相关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定额扣除。

  

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应当留存相关证书等资料备查。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顶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拿到工资,回报父母的你

  

  

终于自食其力开始工作赚钱,也是时候好好回报父母的养育之恩了。

  

纳税人赡养一位及以上被赡养人的赡养支出,统一按照以下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

  

纳税人为非独生子女的,由其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分摊的额度不能超过每月1000元。可以由赡养人均摊或者约定分摊,也可以由被赡养人指定分摊。约定或者指定分摊的须签订书面分摊协议,指定分摊优先于约定分摊.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能变更。

  

所称被赡养人是指年满60岁的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的祖父母、外祖父母。

  

政策依据:

  

  

《国务院关于印发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发〔2018〕41号)

  

上观号作者:上海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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