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图人才咨询网

栏目导航
政策法规栏目

上海留学生落户需要材料

发表时间:2023-08-02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1、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博士学位,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1年;如为中外合作办学、联合培养等性质毕业生,累计在外学习时间一般不少于半年。在国内“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中央直属及中科院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参照“双一流”建设高校执行),并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内非“双一流”建设高校获得全日制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并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硕士学位;或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和硕士学位。在国(境)外高水平大学学习获得学士学位。在国内获得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后,赴国(境)外高校或科研机构进修、做访问学者等满1年。其他不符合第2、3项条件,但在国(境)外高校学习获得学士学位或硕士学位。留学人员在国(境)外学习获得学位的院校以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载明的颁发该学位证书的院校名称为准。

  

2、留学人员应在回国后2年内来本市并持续在本市工作,与本市相关用人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按规定在本市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个人所得税(符合下述第四条第一款条件的除外)。符合本条第一款前4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6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符合本条第一款第5项条件的人员,最近连续12个月在同一单位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1.5倍,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合理对应。社会保险缴费基数过渡期内每年的缴费基数以官方对外公布的数字为准。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期限及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原则上由系统自动比对;未正常缴纳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缴费单位与签订合同单位不一致的、委托非实际用人单位等第三方缴纳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纳情况不能合理对应的不予认可。留学回国人员应为单位紧缺急需并发挥重要作用、需长期使用的人才,与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合同有效期在2年及以上,且自网上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3个月及以上(如合同约定有试用期的,需完成试用期后方可申报);派遣人员原则上不属于申办范围。年龄距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上。符合国家及本市现行计划生育政策。无刑事犯罪记录等不宜申办上海常住户口的情形。

  

cpa对落户上海是有帮助的,持有CPA证书的人才能增加100分上海居住证积分,积满120分即可申请落户。由于北上广等一线城市对于注册会计师人才需求量不断走高,目前注会人才仍旧供不应求,各地区为了满足人才需求,不断推出落户、租房购房补贴等一系列政策。一、上海:注册会计师增加落户积分100分上海是我国金融中心,所以在吸引金融人才上方面向来一直非常重视。上海为进一步巩固金融中心地位,不断出台丰厚的优惠政策,将福利与社会资源向CPA人才倾斜。根据《上海金融领域“十三五”紧缺人才开发目录》,持有CPA会计证书的人才是“十三五”金融人才规划的开发对象。外,按照《上海居住证积分高技能人才职业、工种目录》规定,拥有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证书,均可视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能增加100分上海居住证积分,积满120分即可申请落户。

 

推荐资讯点击咨询
最新资讯点击咨询
热门资讯点击咨询
相关资讯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