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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必须本人办吗

发表时间:2023-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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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阶段可以通过网上进行,不需要本人,但得到批准后,当然需要申请者本人办理领证手续了。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准备的材料及申请程序

  

受中国驻美国各使(领)馆教育处(组)委托,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下称“纽约中心”)负责办理全美各领区留学人员申请《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咨询与审核工作。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现将有关政策规定、需要准备的材料及申请程序说明如下:

  

一、申请资格

  

凡在美国正规大学(学院)、研究机构注册学习、攻读学位以及从事进修、合作研究、学术访问等留学时间满6个月的留学人员,在毕(结)业或工作结束后,确定回国定居前,均可申请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

  

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

  

如果曾以留学人员身份赴美并在纽约领区的学校学习进修,现已加入美籍(包括加入其它国籍)的申请人,请参看纽约领区《留学经历证明》申请说明,其他领区的申请人请与所在领区教育处(组)联系咨询。

  

二、申请材料

  

1、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和本次来美留学期间的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复印件及抵美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如更换过护照,第一次入境签证页应该在旧护照上)。

  

2、I-94卡(“白卡”)复印件和回国单程机票复印件。已回国人员请提供回国入境章复印件,请用红笔圈出。

  

3、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签证表复印件,如I-20表或DS-2019表(原IAP-66表)等。在同一学习阶段,由于延长或缩短学习时间,更换过签证表(学习开始时间相同)的,只需提供最后一份。

  

4、本次来美留学期间各阶段学习证明。攻读学位人员请提供学位证书复印件,持其它签证类型(绿卡除外)攻读并获得学位者还需提供美方学校出具的官方成绩单原件(需要密封);博士后、访问学者或其它留学人员,请提供美方导师证左边明信右边原件,或美方学校/单位的证左边明信右边原件,或美方学校正式聘书复印件;高级研究学者请提供美方学校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证左边明信右边原件,证左边明信右边需注明AssociateProfessor/Senior

  

Scientist或以上职称。

  

5、通过合作办学项目或转学来美攻读学位期限较短者(如,3年之内获得本科学位),或自费联合培养博士生(非国家基金委派出者),除须提供上述材料外,还须提供学校出具的合作办学或转学的证左边明信右边复印件。

  

6、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只须提交如下三份材料:

  

当前有效护照个人信息页、回国单程机票及国家留学基金委/中科院公派资格证书的复印件。

  

7、如获得的美方学位证书为非英语文字,需要提供学校出具的学位证书英语翻译件复印件,或学校英文毕业证左边明信右边原件,翻译件/证左边明信右边须明确获得学位日期及获得何种学位。

  

三、申请程序

  

为了方便留学人员办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纽约中心开发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在线申请系统。申请程序如下:

  

1、新用户请点击新用户注册进行在线注册。

  

2、已注册用户请登陆纽约留学服务中心留学人员登记系统。

  

3、在线填写并提交《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申请表。

  

4、打印确认信。申请人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请打印此确认信。

  

5、邮寄申请材料。请将全部申请材料复印件(确认信作首页)邮寄至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并在信封左下角注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字样。

  

纽约中国留学服务中心邮寄地址如下:

  

NewYorkServiceCenterforChineseStudyFellows

  

17BatteryPlace,Suite929

  

NewYork,NY

  

因申请人数众多,审核、审批程序较为复杂,我中心不接受通过传真和/或电子邮件递交的申请材料,亦不接受预约、加急或上门办理。

  

四、审理周期

  

在线提交申请后,“纽约中心”会通过电子邮件发送确认信,之后申请信息将保留45天(确认信发出30天后,若还未收到材料,系统会发出提示邮件,再次提醒申请人尽快提交申请材料),45天后仍未收到书面申请材料,系统将自动取消其申请,此后收到的书面申请材料亦不予保存。故请在线提交申请后,尽快邮寄书面申请材料,材料务必完整并一次性提交。

  

《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的审核办理时间约为20个工作日(不包括补充材料,更正信息和往返邮寄时间)。申请材料寄到“纽约中心”后,需要3至5个工作日进行拆封、分类处理与录入系统,请申请人耐心等待。从在线提交申请至初审、复核批准,每个审理环节结束时,“纽约中心”会将相关进展情况通过电子邮件及时反馈给申请人;如申请人缺少材料需要补充,“纽约中心”也会通过电子邮件及时通知申请人提供相关材料,原则上不受理申请人电话查询。申请获批准后,“纽约中心”将《留学回国人员证明》邮寄至申请人在线登记的邮寄地址,并通过电子邮件通知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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