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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届毕业生户口迁移需要怎么办理?准备什么材料?

发表时间:2023-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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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第二步: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第三步;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第四步: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开户籍证明。

  

第五步: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理由)前往迁入地的市级公安局户政科申请迁入

  

第六步: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第七步:持《准迁证》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并开迁移证。

  

第八步;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政策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程序:

  

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1.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2.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3.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通知单;

  

4.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5.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通知书;

  

6.退伍、复员、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复员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7.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劳教通知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8.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通知书;

  

9.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10.录用公务员、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1.公务员、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12.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13.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14.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15.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16.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17.需要经过上级公安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公安机关的批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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