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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落户滨江的看过来!积分新政出台~

发表时间:2023-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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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公安局

  

经市政府同意,印发了

  

《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因新旧政策过渡

  

今年参加积分落户应用的

  

积分申请受理期适当调整

  

(受理期为9月28日至10月31日止)

  

从明年开始,参加积分落户应用的

  

须按政策规定时限

  

(当年度10月1日前)

  

完成积分申请受理

  

  

摄图网

  

想要参加今年积分落户的小伙伴们

  

以下的内容

  

赶紧看好了!

  

新政主要变化

  

《杭州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2021年10月15日起正式实施;《杭州市居住证积分落户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于2021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积分“办法”的主要变化

  

01

  

提高就业和居住年限分值。

  

①“就业及参加社保”指标由【最高85分提高到120分】,取消劳动合同10分

  

②“居住年限”指标由【最高45分提高到100分】

  

02

  

取消收容教育及计划生育的减分指标。

  

03

  

强化招商引资贡献。

  

“来杭投资企业”指标由【最高10分提高到80分】

  

04

  

强化社会服务贡献。

  

“无偿献血、志愿服务(5年内)”指标由【最高10分提高到20分】

  

05

  

提高部分减分指标分值。

  

①“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减分指标由【5年内80分/次调整为5年内150分/次】

  

②“5年内被行政拘留或司法拘留处罚”指标由【30分/次提高到60分/次】

  

③“5年内有列入国家、浙江省级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的失信行为”指标调整为“存在失信记录的”,由20分/次提高到40分/次】;“列入严重失信名单”【20分/次提高到80分/次】

  

④“被强制隔离戒毒”指标【5年内50分/次提高到5年内100分/次】

  

积分落户“细则”的主要变化

  

01

  

新增积分落户申请准入分值。

  

申请人须在11月1日前取得100及以上分值。

  

02

  

调整积分落户申报时间。

  

从原3月份的积分落户申请时间调整为每年的11月1日至11月30日(节假日除外)。

  

03

  

调整申请流程。

  

  

明确了先申请积分后申请积分落户的流程。

  

04

  

增加地区左边加分右边的引导性指标。

  

淳安且户改前为农业户口的申请人,可在积分落户中增加30分的引导积分,由户籍窗口赋分。

  

05

  

调整配偶、未成年子女随迁条件。

  

申请人本人取得当年落户指标的,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未满18周岁),符合投靠条件的,可以办理随迁。

  

积分落户全流程

  

申请积分

  

2021年9月28日至2021年10月31日,申请积分。

  

备注: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的申请人,须在2021年10月31日前申请积分、递交全部材料,才能参加今年的积分落户申请。

  

//积分申请通道//

  

线下通道:各区积分申请受理点(节假日除外)。注:今年上半年已参加过积分的申请人,如积分指标材料无变化,无需递交重复材料,但仍需重新递交积分申请。

  

线上通道:通过左边微信公众号右边“新杭州人家园”申请。

  

//积分申请需递交材料//

  

详见《2021年下半年居住证积分申请材料说明》。

  

//计分规则//

  

可计分指标的对应材料需在2021年10月1日前取得(根据新《办法》,参加积分应用的,指标计算截止时间为当期积分应用受理起始日的上月首日),其中,捐赠、志愿者服务、荣誉奖项、纳税指标的对应材料需要在2016年10月1日至2021年10月1日期间取得。

  

查询积分

  

受理的20个工作日后自行查询积分。(如有异议,需在7个工作日内提出,逾期视为确认分值)

  

打印积分有效凭证

  

获得积分的7个工作日后,可打印积分有效凭证。

  

递交积分落户申请

  

11月1日至12月15日(因新旧政策过渡,今年积分落户申请受理期延长15天,节假日除外),前往拟落户地的户籍窗口递交积分落户申请。

  

申请条件:持有杭州市区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按期取得100分以上的积分,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非本市市区户籍人员。

  

公示期结束后,待市发改委会同市公安局报市政府同意后确定积分落户上线分值,统一公布符合当年落户分值人员名单并签发《积分落户准入通知书》(有效期60天)。

  

办理落户

  

持《积分落户准入通知书》到户籍窗口办理落户。

  

长按识别

  

查看各区积分申请受理点↓

  

  

长按识别

  

各区户籍窗口受理点↓

  

  

编辑/周枫

  

审核/刘姿吟

  

来源/区行政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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