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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需要哪些证件?

发表时间:2023-0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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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外地户口领生育津贴不需要居住证。

  

上海市生育津贴申领条件:

  

属于计划内生育,并在按规定设置产科、妇科的医疗机构生产或者流产(包括自然流产和人工流产),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生育妇女,可按规定申请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生育医疗费补贴:

  

1、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从业妇女,其所在单位已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2、具有本市城镇户籍的非正规就业劳动组织人员,参加本市城镇社会保险并按规定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3、2019年5月1日前已按自由职业人员身份参保缴费,且生育当月正常缴费的灵活就业人员;

  

4、具有本市户籍的失业妇女,从业时按规定参加本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并建立了个人账户的。

  

注:从业妇女所在单位需已申报上年度本单位职工月平均工资。

  

上海生育津贴领取时间:

  

无时间限制。

  

建议大家分娩后1个月(满30天内)开始申请。

  

特别有些女职工生育、流产当月用人单位为其累计缴纳生育保险费未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纳生育保险费未满9个月,可以等待至累计缴费满12个月或者连续缴费满9个月后再申请待遇,这样生育生活津贴可由生育保险基金全额支付。免于再向单位申请先行支付补足待遇。

  

扩展资料:

  

上海市生育津贴申领办理材料如下:

  

1、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2、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审核表》或《上海市申请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计划生育情况证明》;

  

3、在本市生育的,需携带医疗机构出具的《生育医学证明》;在外省市生育的,需携带卫生行政部门证明有资质的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出院小结或者病历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在国外或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生育的,需携带当地医疗机构出具的注明产妇生育情况(难产、顺产或流产)的病历证明等材料;

  

4、本人在指定金融机构范围内开立的实名制结算账户卡(折)复印件(可选择工商银行、建设银行、农业银行、邮政储蓄银行、上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上海农商银行、中国银行、招商银行、民生银行、交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信银行、兴业银行其中之一);

  

5、委托他人办理的,需携带委托书和被委托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正、反面复印件。

  

注:提供的材料非中文的,另需提供加盖翻译机构印章的中文翻译件。

  

上海生育津贴领取地点:

  

就近的区社保中心申领,同时就近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也可以申领了。当然,因为申领生育保险待遇需要先至户籍或居住所在地的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办理《计划生育情况证明》,那么在领取到《计划生育情况证明》后即可申领生育保险待遇,在街道社区事务受理中心一处便可办理所有业务,相对更简便。

  

上海生育津贴发放时间:

  

选择单位发放的,于申领次月中下旬收到生育津贴款项后应及时支付至申领职工本人;

  

选择银行代发的,款项于次月中旬发放到申领人个人账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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