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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模拟估分

发表时间:2022-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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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打分标准有哪些?上海居住证积分怎么算?上海居住证积分办理流程有哪些?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模拟估分教程分享给大家!

  

  

上海居住证积分查询入口:上海积分模拟打分计算器(点击快速查分)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2022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

  

左边加分右边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创业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积120分。

  

创业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

  

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三)紧缺急需专业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四)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20分。

  

(五)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2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2.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3.持证人最近4年内累计36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低于3倍的,积100分。

  

4.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相关阅读:2022上海居住证积分细则,上海居住证120分如何计分?

  

(六)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七)远郊重点区域

  

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八)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九)表彰奖励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2.持证人获得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3.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

  

本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政府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政府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十)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

  

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一)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二)行政拘留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01、来沪人员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02、来沪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0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04、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单位信息。

  

05、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申请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提示:为保证居住证数据传送,申请人领取《上海市居住证》3个工作日后,用人单位再为其网上注册创建积分账号。

  

06、单位为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07、单位将积分申请材料递交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08、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09、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以学历申请积分的,需进行教育经历的核实,随后进入审核程序。

  

10、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11、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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