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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放开落户条件 便利长三角地区居民落户

发表时间:2022-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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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图:嘉兴城区鸟瞰吴峰摄

  中新网嘉兴1月6日电(周孙榆王剑峰)6日,记者从浙江省嘉兴市公安部门获悉,自2022年2月1日起,该市将进一步放开落户条件,便利长三角地区人员落户。

  据该市最新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放开我市落户条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显示,现户口登记在上海、浙江、江苏、安徽“三省一市”内,实际居住在嘉兴市城区(城镇)本人合法所有商品住房内的,不再需要《浙江省居住证》或居住登记凭证,凭不动产权属证书等材料,可申请将本人和共同居住生活的配偶、子女、父母户口迁入。

  在6日举行的媒体记者会上,嘉兴市居民身份证信息管理所副所长王亮就户籍新政做了解读,王亮表示,该条规定的适用对象为长三角区域内的户籍人员,不适用户口未登记在长三角区域内的流动人口。此外,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虽然不再要求出具相关居住登记证明,但仍有实际居住的要求,如仅仅是购房而未实际居住的,也不能适用。

  除此之外,王亮介绍,该市现行政策对引进人才类落户需要人力社保和公安两部门审核办理,造成群众不方便。如今新政策规定,对符合引进人才类落户人员,除申请落户在当地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需人力社保部门审核外,落户登记在当事人城区(城镇)合法住所、城区(城镇)家庭户口亲友处、单位集体户的,由公安机关直接审批办理。

  据了解,嘉兴市地处长江三角洲杭嘉湖平原腹心地带,与沪、杭、苏等城市相距均不到百公里。(完)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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