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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积分必须先拿到居住证吗,有居住证凭证行吗?

发表时间: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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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说出答案:

  

是的,必须要居住证。

  

申办积分基本材料

  

申报单位介绍信,人事专员身份证持证人《上海市居住证》(必须项)《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打印)持证人身份证、户口簿劳动(聘用)合同复印件,劳动派遣还需提供派遣协议、派遣岗位协议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证)个人档案查阅情况(提供保管个人人事档案的机构全称)

  

其他材料

  

持证人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按紧缺专业办理提供岗位说明书)持证人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聘任表、岗位说明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聘任表、岗位说明书技能类等级证书、岗位说明书、聘书最近48个月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按社保基数左边加分右边办理人员需提供)最近6个月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办理人员都需提供)配偶本市户籍(双方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薄)投资纳税:工商局(工商档案机读材料、公司章程)税务所(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证明、涉税信息查询结果告知书)、验资报告复印件(验原件)获奖证书复印件

  

同住人

  

配偶

  

随员:双方结婚证、配偶户口簿、身份证、居住证不随员:双方结婚证

  

子女

  

随员:户口簿、居住证、出生医学证明、双方结婚证、配偶身份证不随员:出生医学证明

  

备注:

  

1、待业1年以上提供村委或居委出具的待业证明;

  

2、个人简历从首次就业前的毕业院校填写;

  

3、提供来沪前最后一家外省市工作的离职证明(无外省市工作的可不提供)。

  

-END-

  

希望对题主有所帮助。

  

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的前提条件就是:申请人必须持有上海居住证。有居住证凭证是不行的。

  

所以领到上海居住证后,若积分已经达标,可过3个工作日左右,去申请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

  

同样的,上海居住证积分的失效日期,和上海居住证是一体的。若上海居住证处于失效状态,上海居住证积分也将失落。续签时,一定要注意!续签上海居住证期间,上海居住证积分是失效的!所以在续签完上海居住证2-3日后,千万记得要去续签上海居住证积分。

  

居住证是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的前提条件。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就有明确规定居住证积分的适用对象:

  

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满6个月的境内来沪人员。

  

所以,办理上海居住证是办理上海居住证积分的前提条件。还要注意的是,现在居住证办理没有社保要求,但是居住证积分办理做出了明确要求。

  

  

不可以,必须有居住证,因为办积分时需要提供居住证。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中积分申请材料规定如下:

  

上海居住证积分: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

  

第十四条(积分申请材料)

  

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5.承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磁卡。

  

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当我们积分办理好了之后,会出现一些信息变更的情况,如更换单位、添加同住人信息、更改积分方式等,今天这篇非常实用,建议转发收藏。单位变更在原单位办理了居住证积分,离职后应该怎么变更?解读:

  

根据相关规定,单位新入职员工,可以把原有单位已经办好的居住证积分转入到新入职的公司,手续需要单位人事来办理。

  

详细操作:

  

1.如积分在有效期内,需单位人事前往单位注册地所在区人才交流中心,带好相关材料,办理单位变更。

  

2.如积分已过期,首先个人方式登录上海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填写续办申请表,申请表中填写新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再由单位人事审核提交进入续办流程。

  

3.基本材料:

  

(1)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

  

(2)提供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3)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或非企业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

  

(4)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添加同住人信息详细操作:

  

居住证持有人增加同住人信息,由用人单位至居住证上次受理点办理(原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的人员至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办理),需提供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除此以外,还需提供:

  

(一)增加同住配偶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配偶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3、持证人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增加同住子女材料:

  

1、持证人配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持证人结婚证(同住子女父母离婚的提供离婚证、离婚协议书或法院调解书、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

  

3、同住子女出生医学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4、同住子女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家庭户口可提供户口簿,需提供具有详细地址页的首页及本人信息页;集体户口提供所在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或提供具有详细户籍地址的集体户口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5、同住子女满16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全日制普通高中就读证明、学籍证明或学籍卡原件及复印件;

  

6、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更改积分方式

  

积分方式并不是一成不变的,是可以根据情况而进行调整。比如:

  

某先生的积分情况为:年龄分30分,大专学历50分,最近4年累计36个月社保基数高于一倍积50分。

  

后续某先生进修成人本科,并获得了学士学位,那么某先生就可以用学历进行积分。

  

解析: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可积90分。故某先生在续办积分申请时可以更换学历材料,通过学历学位的教育经历背景核实后,用年龄、学历可直接积满120分。

  

详细操作:

  

持证人情况发生变化需要调整积分的,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即可。(文章来源于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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