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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分落户人员子女在东城参加初中学考,下周二别忘现场确认

发表时间:2023-0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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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初三年级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报名将于2020年11月13日启动,持续至19日。北京教育考试院表示,积分落户人员子女按照北京市户籍考生对待,考生在积分落户所在区中招办报名。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提示,在东城参加初中学考的积分落户人员子女要在11月17日到东城区中招办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2021年往届生、外省市就读京籍考生、积分落户人员子女办理回东城区初中学考报名工作安排》日前出炉。此安排适用于三类群体:年龄在18周岁以下(2003年9月1日及以后出生),具有东城区正式户籍的往届生;在外省市就读,具有东城区正式户籍,要求回京参加初中学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没有本市学籍,申请人已经落户在东城区,或者申请人未落户但居住证地在东城区,要求回京参加初中学考的应届初中毕业生。

  

东城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表示,这三类考生如在东城参加初中学考,应在11月11日前将自己的基本信息表等材料按照要求发到邮箱;之后还须于11月17日到东城区中招办进行现场报名确认。

  

【提示】现场确认所带材料

  

1、往届生、外省市就读的京籍考生及积分落户人员子女:纸介版《2021年东城区初中学考考生基本信息表》。

  

2、往届生:考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首页和本人页)、初中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中考考生信息表及体检表》或退学证明。

  

3、外省市就读的京籍考生:考生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首页和本人页)、《应届毕业生证明》须加盖校章。

  

4、积分落户人员子女:

  

(1)已落户:持积分落户人员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A4纸、首页和本人页)、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正反面)、《应届毕业生证明》须加盖校章;

  

(2)未完成落户:北京市工作居住证或北京市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证明》须加盖校章。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记者牛伟坤

  

编辑:王雯淼

  

流程编辑邰绍峰

  

【来源:北京日报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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