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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积分怎么办理

发表时间:202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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左边法律右边分析:1、来沪人员至现居住地街道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2、来沪人员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积分模拟打分。

  

3、模拟积分分值满足120分时,个人向所在单位提出积分申请。

  

4、用人单位首次申请时应按照《上海市居住证申请积分用人单位注册登记须知》进行网上注册,并至单位注册地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审核单位信息。

  

5、已审核通过的用人单位登录上网,为申请人进行网上注册,并填写《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注册时将取得个人账号和密码,供申请人后续申请积分和网上查询使用)。

  

6、单位为申请人进行网上信息审核,审核无误的,打印《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并点击提交申请”按钮。

  

7、单位将积分申请材料递交至单位工商注册地、社团或民办非企业登记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

  

8、如材料齐全,受理点将受理相关材料,并出具收件凭证。

  

9、受理点调集申请人档案,以学历申请积分的,需进行教育经历的核实,随后进入审核程序。

  

10、申请人的居住证积分核定完成后,将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持证人积分情况;单位也可以通过上网登录,了解积分申请进度和结果。

  

11、根据通知的时间和地址,持证人和用人单位可持有效身份证件至区县)人才服务中心领取《上海市居住证积分通知书》,也可至全市任一受理机构使用《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打印设备自助打印。

  

左边法律右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三条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

  

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

  

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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