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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才引进和积分落户2018年相关政策

发表时间:2023-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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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人才引进居住证政策:海外引进人才实施细

  

上海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重点介绍《关于服务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实施更加开放的海外人才引进政策的实施细则》。《细则》明确,在上海地区高校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外国留学生,只要在上海自贸区、张江高新区工作,凭借管委会出具的证明,就可以申请办理外国人就业手续,然后办理相应的工作类居留证件。此前按规定,外国留学生在上海毕业后,必须要到其他国家工作2年后,才能回到中国工作。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副局长毛大立表示,外国留学生就业,没有职业范围限制。

  

被认定的外籍高层次人才,可持《上海市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人才类工作居留许可推荐函》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办理5年有效期的工作类居留许可(加注“人才”);工作满3年后,经用人单位推荐,可按规定到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申请《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同时,还可持《上海市外籍高层次人才办理人才类工作居留许可推荐函》,到上海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办理相应的人才签证(R字签证)。

  

对长期在沪工作的外籍高层次人才,优先办理2-5年有效期的《外国专家证》。

  

在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政策完善方面,通过修订《上海市海外人才居住证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将《上海市居住证》B证的申请对象进一步向科技创新创业人才倾斜,并将B证的最高有限期限增加到10年。

  

2018年上海居住证办理的条件和材料有哪些?办理上海居住证需要哪些材料条件?申请上海居住证需要什么条件?接下来户籍网小编为大家解读。

  

上海居住证的分类:

  

A类(cw9,cr100开头):国内引进人才居住证。享受上海市民待遇,可以缴纳4金,小孩可在沪读书并参加中高考

  

B类(L开头)国外引进人才居住证。享受上海市民待遇,可以缴纳4金,小孩可在沪读书并参加中高考

  

C类:临时居住证,相当于暂住证。不享受以上两类相关待遇。

  

D类随员居住证:和C类雷同,不享受相关待遇。

  

办理《上海市居住证》B证需要哪些材料

  

(一)形式标准

  

除特别注明外,申请材料应当以纸质书面形式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打印及复印的材料,应当使用A4纸。

  

所提供材料中,除汉语外,其它语种需提供翻译件,并需到推荐的专业翻译机构翻译。

  

(二)行政审批申请材料目录

  

1、新办:用人单位须提供以下主题资格证明的材料

  

1.用人单位出具介绍信原件1份纸质

  

2.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请示公函原价1份纸质

  

3.系外资性质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台港、澳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纸质

  

4.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纸质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纸质

  

6.系非来沪投资人,需提供自受理之日起有效期在12个月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通过具有资质的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的人员,还需提供派遣的相关协议原件1份纸质

  

7.系投资人,需提供最近单位验资报告或工商管理局出具的投资证明原件1份纸质

  

8.系非法人企业另需提交:

  

(1)上级法人企业的工商营业执照(如系外资企业需提供外伤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2)其法人企业的相关人事招聘授权书或由具有资格的公共人事代理公司办理。

  

复印件1份纸质申请人申请材料

  

1.填妥《上海市居住证》(境外人员)申请表,附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一张原件1份纸质

  

2.提供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最近中国边防检查入境章页;香港、澳门地区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及港、澳身份证;台湾地区人员提供台胞证及台湾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

  

3.持中国护照人员提供国外永久或长期居住证明,以及90日内开具的出国前原国内户籍注销证明原件1份纸质

  

4.国(境)外或国内的学历或学位证书;入外籍或持中国护照的留学人员同时提供由中国驻外使领馆教育处(组)出具的相关留学人员证明或国家教育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1份纸质

  

5.上海住所证明: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或主申请人为权利人的房产证原件1份纸质

  

6.6个月内有效的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持中国护照人员和签证类型为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员可提供6个月内有效的本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18周岁以下申请人免于提交)原件1份纸质

  

7.其他需要提供的相关材料1份纸质下列材料可以增左边加分右边值,申请人可自愿选择提供

  

8.国内外专业资格证书复印件1份纸质

  

9.有关工作经历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

  

10.国内外专利证书复印件1份纸质

  

11.国内外一流杂志发表论文复印件1份纸质

  

12.国家重点项目主要负责人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

  

13.国际或省(部)级获奖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

  

偕行人员申请材料

  

1.提供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最近中国边防检查入境章页;香港、澳门地区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及港、澳身份证;台湾地区人员提供台胞证及台湾身份证复印件1份纸质

  

2.偕行配偶需提供结婚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

  

3.偕行配偶需6个月内有效的上海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出具的健康证明;持中国护照人员和签证类型为居留许可的外籍人员可提供6个月内有效的本市二级(含)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

  

4.偕行子女需提供出生证明复印件1份纸质

  

5.小二寸近期正面免冠照一张原件1份纸质

  

注:提供复印件的,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2、依申请变更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报件要求

  

1.用人单位出具介绍信原件1份纸质

  

2.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信息变更申请公函原件1份纸质变更单位需提交材料

  

3.系外资性质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台港、澳企业批准证书复印件1份纸质

  

4.工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纸质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1份纸质

  

6.系非来沪投资人,自受理之日起有效期不少于所持《上海市居住证》(B证)期限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1份纸质变更居住地需提交材料

  

7.上海住所证明:居住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境外人员临时住宿登记单》或主申请人为权利人的房产证原件1份纸质其他变更需提交材料

  

8.其他信息变更的,须提交相应变更的证明材料

  

注:提供复印件的,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需提供原件进行核验。

  

3、延续序号提交材料名称原件/复印件份数纸质/电子报件要求

  

1.用人单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期满续期换证申请公函原件1份纸质

  

2.《上海市居住证》(B证)(注:包括偕行人员)原件1份纸质

  

3.提供有效护照,有效签证及最后中国边防检查入境章页,香港、澳门地区人员提供港澳通行证;台湾地区人员提供台胞证(注:包括偕行人员)复印件1份纸质

  

4.如系外资性质企业需提供外商投资、台、港、澳企业批准证书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符合条件的创业人才可左边加分右边近日,市政府印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总积分标准分值120分。相对于之前的试行办法,部分指标有所调整,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可获得120分的左边加分右边,若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将被“一票否决”。

  

《办法》的适用对象为在本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积分制度通过设置积分指标体系,对在本市合法稳定居住和合法稳定就业的《居住证》持有人(以下简称“持证人”)进行积分,将其个人情况和实际贡献转化为相应的分值。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由基础指标、左边加分右边指标、减分指标和一票否决指标组成。基础指标含技能等级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其中,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左边加分右边。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创业人才可获左边加分右边

  

左边加分右边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符合一定条件的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积120分,具体条件由市科委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本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目录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持证人在本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人民币或每聘用本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20分。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20分,其中,持证人最近3年内累计24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倍的,积120分。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其中,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政府表彰奖励,积110分。

  

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提供虚假材料将被扣分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如果在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将被扣分。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值得注意的是“一票否决”指标,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本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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