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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上海居住证如何申请

发表时间:2023-05-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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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届毕业生上海居住证如何申请

  

应届毕业生上海居住证如何申请,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应届毕业生上海居住证如何申请。

  

一、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一)上海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所在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部门统一办理领取《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以下简称《通知单》)手续。

  

外地高校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依据申领条件到上海市学生事务中心(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领取《通知单》手续。

  

(二)《通知单》的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第二联用于办理《居住证》积分对应材料。

  

(三)领取《通知单》受理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

  

二、申办《上海市居住证》

  

详见《上海市居住证管理办法》(沪府令58号)及《上海市居住证申办实施细则》(沪府发〔2017〕89号)。

  

三、申请居住证积分

  

详见《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办法》(沪府发〔2017〕98号)。

  

上海市居住续办流程及材料

  

申请条件

  

《上海市居住证》的有效期为一年,每年签注一次。申请办理《上海市居住证》签注手续时,签注当月符合申请当月处于就业及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状态,且申请当月前12个月内累计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满6个月(不含补缴)规定条件的,予以签注持证人应当在其《居住证》每届满1年前30日内,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签注手续。

  

持证人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在60日内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恢复。

  

签注材料

  

1、申请通知单

  

2、本市居住6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

  

(1)居住在自购住房的,提供相应的房地产权证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租赁住房的,提供由房屋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戚朋友家的',提供居(村)委出具的寄宿证明。

  

3、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4、社会保险缴费记录清单(提供一年缴费记录,就近六个月内无补交记录)。

  

5、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注:公民身份证出现地址、姓名变更需要开具户籍证明(户籍地派出所开具)。公民身份证号码变更你的还需提供户籍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公民身份证号码更正证明》。

  

签注流程

  

1、材料提交社区服务受理中心

  

携带好材料到房屋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提交,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收到申办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受理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告知申请人补齐材料,并将申请材料退还申请人。

  

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在居住证信息系统中登记信息、拍照,并出具《居住证》受理回执。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定

  

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就业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经核定符合办理条件的,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经核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应当出具书面意见,交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3、公安部门核定

  

公安部门应当自收到申办信息、申办材料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按照投靠、就读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核定。

  

符合办理条件的,通知制证;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书面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告知申请人。

  

4、审核通过同意签注

  

各部门审核通过后予以签注,签注期限自《居住证》受理或签注之日起1年计算。

  

为方便来沪人员,做到一次办理,对投靠、就读的持证人办理签注时,通过居住证信息系统与实有人口信息数据库的比对属实的,符合条件的实行当场签注。

  

对就业、投资、开业人员,一是通过公安、人保对有效期限届满人员信息提前比对、数据交换,实现当场签注。

  

在互联网上开通了预约签注,经比对核定同意后,再通知本人到社区办理当场签注。对居住地址发生变化或对网上比对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应当提供书面证明材料,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办理。申请人在办理签注时,应提供在沪居住地址信息和就业信息。经人保、公安部门核定同意后,给予签注。

  

办理时限及费用

  

1、办理时限

  

《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再次签注的办理时限一般在30天以内可以办理完成。

  

2、办理费用

  

《上海市居住证》满一年再次签注办理费用为25元

  

办理地点

  

街道办事处、镇(乡)人民政府设置的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受公安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登记、《居住证》办理工作。人才服务中心受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委托,具体承担《居住证》积分办理工作。

  

上海居住证续签材料一览

  

1、《上海市居住证签注申请表》原件,现场填写。

  

2、《上海市居住证》原件。

  

3、申请人实际居住地址与《居住登记》地址不一致的,应当重新提交相应实际居住地址合法住所证明。

  

住所证明,以下三选一:

  

①居住在本人或亲属自购住房的,提供该房地产权证。(验原件收复印件,除附图以外全部要复印)。近亲属范围和关系参考下方第4点;

  

②居住在本人或近亲属租赁住房内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近亲属范围和关系参考下方第4点;

  

③居住在单位、学校集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学校人事或者保卫部门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集体宿舍证明需使用上海市公安局印发的统一版本,需经专管民警签名并加盖外来人口办公室公章和公司公章确认;请前往高行镇派出所外来人口办公室索取。

  

4、居住在近亲属自购或租赁住房的,还应提供相应的亲属关系证明;近亲属,包括配偶、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同胞兄弟姐妹。

  

近亲属关系证明,以下九选一:

  

《结婚证》

  

《独生子女证》

  

《出生医学证明》

  

同一本《居民户口簿》

  

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注明亲属关系的《户籍证明》

  

人民法院出具的《离婚判决书》

  

专门鉴定机构出具的亲子鉴定

  

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公证书》

  

民政部门颁发的子女领养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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