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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近2个月内存在补缴记录居转户影响大吗?

发表时间:2023-0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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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吧主的解答回复你:

  

左边“”右边7年+2倍社保(无职称者途径)

  

1.居住证时间、社保缴纳时间、个税缴纳时间均满足累积≥84月

  

2.劳动合同单位、社保缴纳单位、个税缴纳单位三者抬头一致时间段计入84月,否则扣除(若不统一,原单位提供三统一文件、如外包、派遣等情况说明、资质证明、相关协议等)

  

3.累积时间7年内前4年社保基数>1倍,后3年连续(注意是连续!)社保基数>2倍(2014年前社保基数允许存在最低基数,2015年起必须符合上述要求)

  

4.申报前36个月内居住证持证期、个税缴纳及社保缴纳(因转换单位造成的社保补缴不得超过2个月),均必须连续无中断与补缴(待业也为中断),否则重新计算36月

  

5.累积时间内年税应与社保基数、工资收入流水基本相符一致且合理对应(个税没有>几倍的说法!)左边“”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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