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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科学技术职业学院关于调整居住证积分、居转户、夫妻分居调沪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3-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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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相关教职工:

  

经研究,居住证积分、居转户、夫妻分居调沪申报工作现调整为每年两次(居转户申报为四月中旬、十月中旬;居住证积分申报为五月上旬、十一月上旬;夫妻分居调沪申报为五月中旬、十一月中旬)注意事项:

  

1、事业编制人员请于每学期初一个月内来人事处登记、汽车城人事代理人员需提前半年来人事处登记,逾期责任自负

  

2、请提前登录伯乐人才网了解相关政策,符合申报条件的人员请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因部分证明材料需回原户籍所在地出具)

  

人事处

  

201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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