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图人才咨询网

栏目导航
政策资讯栏目

【婚迁类户口迁移】(指农村户口之间的迁移)

发表时间:2022-12-03

落户上海咨询二维码  

  

事项名称:婚迁类户口迁移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解决有关农村落户问题的请示的通知》、《国务院批转公安部关于处理户口迁移的规定的通知》等户籍管理规定

  

申请条件:已婚人员

  

办理材料:

  

(一)结婚入户

  

1.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女方或男方离婚后要求户口迁回父母所在地

  

1.书面申请、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3.未成年子女随迁须出具其未成年子女归其抚养的证明(如法院的离婚判决书、公证的离婚协议等)。

  

重要提示:

  

1.符合省公安厅户口迁移相关城乡分类代码要求;

  

2.允许未成年子女随迁或其未成年子女单独投靠父亲或母亲;

  

3.迁入地涉及征地、拆迁、城市规划等土地利益的,能否迁入遵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规定。

  

办理地点:派出所

  

办理时限:当场办结

  

办理费用:不收费

 

推荐资讯点击咨询
最新资讯点击咨询
热门资讯点击咨询
相关资讯点击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