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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落户评分办法发布,标准分为72分_重复

发表时间:2022-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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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视觉中国

  

2020年9月23日,上海学生就业创业服务网站发布《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评分办法》(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评分办法由毕业生要素和用人单位要素两部分组成,上海市高校招生和就业工作联席会议每年根据上海经济社会发展对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的需求及市政府相关政策进行必要的调整,2020年落户标准分为72分。

  

根据《办法》规定,在以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为试点,探索对本科阶段为国内高水平大学的应届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直接落户的基础上,将试点范围扩大至在沪“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

  

同时,“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应届硕士毕业生、“世界一流学科建设高校”建设学科应届硕士毕业生,符合基本申报条件即可落户。中科院在沪各研究所、上海科技大学、上海纽约大学应届硕士毕业生参照“世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执行。

  

在《办法》中,除了学习成绩、外语和计算机水平等基本知识可获相应评分外,获得国家级、省级和学校级荣誉称号也可分别评分,其中国家级荣誉称号可评10分。最高学历就读期间获得全国性比赛奖项的分别评分,一等奖也可评10分。

  

上海市教委、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和市公安局6月份联合发布《关于做好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工作的通知》曾表示,考虑到新冠肺炎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影响,2020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申请本市户籍临时调整为分两批集中受理:第一批为2020年6月15日至2020年8月28日(工作日);第二批为2020年11月30日至2020年12月31日(工作日),为毕业生在沪择业留出了更多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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