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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培养】关于做好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研究生成绩评定和成绩单办理工作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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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专业学位中心:

  

根据上海市2018年非上海生源毕业生进沪就业申办上海户籍相关事宜的通知,针对其中“学习成绩评定”和“成绩单”两项工作,沿用2017年的办理方式。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成绩评定的办理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制定本单位研究生成绩评定办法,按期完成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毕业研究生(硕士研究生仅限于2018年1月—6月毕业,博士研究生限于2018年1月—12月)的成绩评定工作,做好备案,并按以下流程操作:

  

1.在《2018年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个人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中完成“学习成绩评定”一栏内6处填写内容的审核,并在相应学习成绩综合排名等级处打钩,后由培养单位分管领导在“经办负责人签名”处签字确认,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研究生个人或培养单位统一提交至研究生院审核,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院在“学校教务部门盖章”处加盖研究生院公章即可。

  

注意:

  

(1)成绩评定内的成绩等级必须手填打钩;

  

(2)本次办理集中在闵行校区;提交至中北校区的需隔天取,如需加急办理,请自行前往闵行校区研究生院办理。

  

(3)如有错误需要更换表格,请按以上流程重新办理。

  

二、按学期排列的成绩单的办理

  

以下两种方式打印的成绩单均为有效成绩单,各培养单位可自行合理安排。

  

三、办理时间和地点

  

根据学校就业指导中心的通知,硕士生办理的时间为5月14日-6月15日,博士生办理时间为5月14日-12月30日。

  

中北校区: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6:30办公楼西楼3201

  

闵行校区:周一至周五8:30-11:0013:30-16:30办公楼303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培养办周群

  

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办崔光秀

  

专业学位研究生:专业学位办李坤

  

华东师范大学研究生院

  

2018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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