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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同济大学研究生新生办理户口和组织关系的通知

发表时间:2022-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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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户口

  

1.非定向就业新生

  

上海生源集体户口学生,凭集体户口个人信息页迁入本校。

  

非上海生源学生,凭当地开具的户口迁移证迁入我校。

  

户口在上海市其他高校的非上海生源者,凭户口迁移证迁入我校。

  

以上所有新生,本着自愿的原则,户口可以迁入也可以不迁入。

  

2.定向就业新生(不含少高计划(非在职)考生)

  

户口一律不得迁入我校集体户口。

  

3.少高计划(非在职)考生

  

参考非定向就业新生办理户口事宜。

  

注意事项:

  

新生将录取通知书、户口迁移证,报到时交给所在院系,由所在院系集中上交校户政科。(户政科不接待新生个人申报户口)

  

户口迁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239号。所属警署: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四平路派出所。(注:嘉定校区学生户口迁移地址也是此地址)

  

户口迁移证、身份证、录取通知书上的姓名必须一致,不能用别名或曾用名代替,如录取通知书和迁移证上的姓名不一致时须要迁出派出所更正。所持身份证与户籍迁移证上的身份证号码一致。户口迁移证项目填写齐全,不可缺项,手写无效。

  

户口迁入截止日期为入学当年10月15日,过时不办理户口迁入手续。迁入后除退学、转学外中途不得办理户口迁出手续。

  

户籍咨询电话:

  

二、组织关系

  

1、外省市新生党员的《党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县或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开具,介绍信抬头请写:“中共上海市教育卫生工作委员会”,转移至的具体单位请写“同济大学XX学院”。

  

2、上海市新生党员的组织关系转接:由于2014年1月1日开始“上海市党员党组织管理信息系统”全面启用市内组织关系转移无纸化、网上实时转接功能,所以组织关系隶属于上海市委下属党组织的新生党员请在原单位办妥网上转出手续后,持原单位党组织出具的《党员报到告知单》到录取学院的党委或党总支报到。

  

3、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党员如果跨院系攻读研究生,可由原院系统一办理校内转移手续或由党员本人持原院系党组织出具的校内转移凭证到同济大学党委组织部办理网上转接;凡继续留在原院系读研的本科毕业生党员无需开具介绍信,由所在院系统一进行党支部的调整;

  

备注:报到后,新生党员本人须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或《党员报到告知单》到各院系党委(总支)办理接转事宜,同时须由各院系组织员核查个人入党材料无误后,再正式接纳新生的党组织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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