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时间:2026-04-16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涉及信息变更或通知书补办时,需明确具体的办理路径与材料要求。单位变更与同住人信息增加经常对应不同的受理点与核对重点。
办理过程中常见卡点集中在主体一致性核对与材料有效期确认上,不同情形对应的受理窗口可能存在差异。建议先梳理自身属于单位变更还是信息增加情形,再对照材料链条准备原件与复印件,避免因材料缺失导致往返。

办理环节中线上线下路径关注点不一样,建议先把适用路径与材料链条对应清楚,材料是否齐全是常见核验重点。
单位变更、同住人信息增加、积分通知书补办
一、单位变更办理要点
用人单位需经网上注册并经受理点审核通过,至单位工商注册地或登记所在地的区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基本材料包含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以及合同期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合同离截止日期应有两个月及以上有效期,单位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也需准备,信息变更后当场领取积分通知书,可按这几项核对。
(1)单位资质与退工材料:单位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复印件,前一家单位退工单原件及复印件。
(2)证件与合同材料: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合同有效期需满足两个月以上。
二、增加同住人信息流程
由用人单位至居住证上次受理点办理,原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的人员至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办理。需提供持证人身份证、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配偶及子女相关材料视具体情况准备,同住子女父母离婚的需提供离婚证或协议书,可先对照这几项。
(1)配偶材料:配偶身份证、户籍证明及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集体户口需提供首页及本人信息页。
(2)子女材料:出生医学证明、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满十六周岁以上的需提供就读证明。
三、积分通知书补办手续
持证人身份证或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需携带,单位出具遗失证明需加盖单位公章。至最近一次受理点办理补办手续,原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的人员至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办理补办手续。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
问:劳动合同有效期有什么具体要求?
答:合同离截止日期应有两个月及以上有效期,且合同期需在一年以上,准备材料时需注意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
问:补办积分通知书去哪里办理?
答:至最近一次受理点办理补办手续,若原在市人才服务中心办理则至单位注册所在地的区县人才服务中心受理点办理。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信息变更及补办需严格对照材料清单,确保主体一致性与时间线衔接。建议提前确认受理点位置与材料有效期,按主管部门公开信息准备齐全后再推进申报,以减少不必要的往返与复核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