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时间:2026-04-15
上海积分落户政策涉及居住证积分管理体系,许多朋友关心指标分值如何累计。建议先核对自身条件与标准分值要求,再推进申报流程。
关键取决于基础指标与加分项是否满足口径,材料一致性也是常见核验重点。很多人卡在社保缴纳基数与劳动合同主体不一致上,建议先把适用路径与材料链条对应清楚,避免后续复核麻烦。

该管理办法由上海市政府印发修订,自二零二三年一月一日起施行,有效期至二零二七年十二月三十一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负责积分管理工作,各区政府负责具体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做好服务和管理。
基础指标、加分指标、减分指标、申办流程
一、基础指标及分值构成
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本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维度。年龄指标最高分值三十分,持证人年龄在五十六至六十周岁积五分,年龄每减少一岁积分增加二分。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一百一十分,取得大专学历积五十分,本科学历积六十分,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九十分,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一百分,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一百一十分。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一百四十分,技能等级五级积十五分,四级积三十分,三级积六十分,二级或中级职称积一百分,一级或高级职称积一百四十分。持证人在本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一年积三分。积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总积分标准分值为一百二十分。基础指标中的教育背景与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两项指标,选择其中一项进行积分。
二、加分指标及特定情形
加分指标包括创业人才、创新创业中介服务人才、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一百二十分,最近四年内累计三十六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百分之八十低于一倍的积二十五分,一倍低于二倍的积五十分,二倍低于三倍的积一百分。最近三年内累计二十四个月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本市上年度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三倍的积一百二十分。持证人在本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一年积四分,满五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持证人在本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一年积二分,最高分值二十分。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一年积四分,最高分值四十分。口径可能随时间调整,提交前以主管部门公开信息与材料核对为准。
三、减分指标与一票否决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持证人三年内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一百五十分。持证人五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五十分。持证人五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一百五十分。持证人有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减分指标中单项指标的扣减积分,按照扣减项目累计扣减。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属于高风险行为,可能导致积分失效或法律责任,单位在代办积分申请过程中伪造变造申请材料的也会受到处罚。
四、积分申办流程及管理
持证人需要申请积分的,可通过互联网登录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网上模拟估分。达到标准分值的,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委托用人单位向注册地区人才服务中心申请积分。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劳动聘用合同、承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材料以及单位营业执照等。人才服务中心收到积分申请材料后,对材料齐全的应当出具收件凭证,对材料不齐全的应当当场一次性告知补齐材料。积分申请材料审核属实的,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按照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进行积分核定。持证人可通过互联网或者持居住证到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人才服务中心查询本人的积分。
问:积分申请需要提供哪些基本材料?
答: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有效期内的居住证、积分申请表、劳动聘用合同、承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材料以及单位营业执照等,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还应当提供与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问:社保缴纳单位与合同单位不一致会影响积分吗?
答: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本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也不作为依据。
上海积分落户的核心在于累计分值达到标准,同时确保材料真实有效。建议重点关注社保缴纳基数与劳动合同的主体一致性,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扣减,总积分的最低分值为零分。
上海积分落户涉及多项指标累计,建议先确认自身条件是否符合基础分值要求。在准备过程中,务必保证材料真实有效,并按照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模拟估分与单位委托申报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