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表时间:2026-02-27
问:如果劳动合同是与上海分公司签的,但社保个税由外地总部缴纳,是否符合要求?
答:不符合。社保和个税必须由与你签订劳动合同的上海分公司在上海缴纳申报,这是确保劳动关系、社保、个税三者主体一致的关键。任何委托第三方或由外地单位缴纳的情况,都会导致申请无法通过。

问:政策中提到的回国后两年内来上海工作,这个时间具体怎么算?
答:这个时间通常以你毕业后首次入境回国的时间点开始计算。关键在于你需要在两年内来到上海工作,并与上海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开始缴纳社保。如果回国后首份工作不在上海,但只要在两年内切换到上海工作并纳税,也符合条件。